(1)以现货白银、原油等热门投资产品和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开展业务非法组织期货交易;
(2)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设立期货公司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经营期货业务;
(3)以代客理财、期货配资等为名,骗取投资者的信任代为操作账户或资金,然后利用期货市场远期不活跃合约对敲交易转移窃取委托人资金;
开展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否则即为非法机构。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合法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能为投资者做获利保证,也不能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不参与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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