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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6日交易结算提示
一、保证金及涨跌停板
临近交割月提高保证金
大商所RR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4%,C2505、CS2505、JD2505、JM2505、LH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7%,A2505、B2505、I2505、L2505、M2505、V2505、Y2505、EB2505、EG2505、PG2505、PP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9%,P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FB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5%。
郑商所JR505、LR505、PM505、RI505、WH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5%,CJ505、CY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7%,AP505、CF505、FG505、MA505、OI505、PK505、PR505、RM505、SA505、SF505、SH505、SM505、SR505、UR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9%,PF505、PX505、TA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30%。
上期所HC2505、RB2505、SP2505、SS2505、WR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3%,AL2505、AO2505、CU2505、PB2505 、ZN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4%, BR2505、BU2505、NI2505、RU2505、SN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6%。
能源中心BC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4%,NR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6%。
广期所LC2505、SI2505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29%。
二、合约到期、挂牌
无。
三、限仓提示
无。
浙商期货 关于上期能源2506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上期能源2506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05月14日(星期三),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做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进行入金和行权操作的截止时间为15:20分。
二、您可以申请行权前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行权(或履约)后双向期货对冲数量不超过客户行权(或履约)获得的期货持仓量,上述对冲业务的申请时间均为到期日的15:20分前。
三、您没有处理的期权买持仓,交易所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四、期权实值或虚值的判断依据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到期日当日结算价(非收盘价)比较。
五、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也可以及时补充资金并进行行权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的持仓,到期日15:20分后将会被我公司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
六、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及时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浙商期货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2506常规期权合约和白糖2507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郑州商品交易所2506常规期权合约和白糖2507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05月13日(星期二),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作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进行入金和行权操作的截止时间为15:20分,行权操作包括申请执行和申请放弃。
二、您没有处理的期权买持仓,交易所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三、期权实值或虚值的判断依据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到期日当日结算价(非收盘价)比较。
四、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也可以及时补充资金并进行行权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的持仓,到期日15:20分后将会被我公司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
五、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及时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浙商期货 关于广州期货交易所2506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广州期货交易所2506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05月12日(星期一),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作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进行入金和行权操作的截止时间为15:20分。
二、您没有处理的期权买持仓,交易所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三、您可以通过“取消自动行权”申请来取消交易所实值期权自动行权。
四、期权实值或虚值的判断依据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到期日当日结算价(非收盘价)比较。
五、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也可以及时补充资金并进行行权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的持仓,到期日15:20分后将会被我公司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
六、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及时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浙商期货 关于做好2025年劳动节休市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2025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5日(星期一)休市。 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5月6日(星期二)起恢复交易,所有商品期货、期权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中金所各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9:25-09:3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我司将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交易所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上调部分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详见公司网站www.cnzsqh.com。客服热线400-700-5186。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年28日
浙商期货 关于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504合约最后交易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其相关实施细则规定,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开展期货交易的周一,即EC2504合约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4月28日。请持续关注临近到期持仓,根据市场情况及时按规则进行处理:
一、集运指数(欧线)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是集运指数(欧线)期货交割结算的基准价,为上海航运交易所在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发布的及最后交易日前第一、第 二个指数发布日发布的三个上海出口集装箱结算运价指数(欧洲航线)的算术平均值。
二、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到期日收盘后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三、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如下:
1、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2、客户同一交割月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多、空持仓,在到期日分别参与交割并支付交割手续费。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浙商期货 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PX2506系列期权合约到期日注意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郑州商品交易所PX2506系列期权合约的到期日(即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届时期权合约将到期并行权。
请您密切关注上述合约的交易及行权事项,妥善处理期权持仓,及时作好相关交易或行权准备:
一、到期日进行入金和行权操作的截止时间为15:20分,行权操作包括申请执行和申请放弃。
二、您没有处理的期权买持仓,交易所将对行权资金充足的实值期权进行自动行权,虚值期权将被自动放弃。
三、期权实值或虚值的判断依据为期权合约执行价与标的期货合约到期日当日结算价(非收盘价)比较。
四、期权为实值但行权资金不足的,您可以在收盘前进行平仓操作以维护您的权益,也可以及时补充资金并进行行权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行权所需资金的持仓,到期日15:20分后将会被我公司按交易所规则进行放弃行权处理。
五、如您持有期权卖持仓,可能会被履约。请您在到期日结算后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账单系统查询履约结果,并关注账户资金持仓状况。
请您关注相关风险,及时理性操作。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浙商期货 2505合约临近交割月持仓调整通知
尊敬的客户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4月30日,如您持有2505合约,必须符合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相关规定:
1、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品种自然人客户持仓不得进入交割月。
2、上期所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上期所品种交割单位:螺纹、线材、热轧卷板为30手,氧化铝为15手,不锈钢为12手,镍为6手,铜、铝、锌、铅为5手,黄金为3手,白银、锡、纸浆、合成橡胶为2手,天然橡胶、燃料油、沥青为1手。
上期所自然人客户持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即2025年5月8日(FU2505合约为2025年4月23日)收盘前必须调整为0手。
3、能源中心品种持仓在进入交割月前应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能源中心品种交割单位:国际铜为5手,20号胶为10手,原油、低硫燃料油、集运指数欧线为1手。
能源中心SC2505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4月18日;LU2505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4月23日;NR2505、BC2505合约自然人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5月8日。
合约临近交割期可能出现成交不活跃、价格波动加剧等情况,为防范相关风险,请您根据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持仓。若您未及时处理,相关持仓可能会被我司或交易所强平,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可能被交易所没收,同时可能会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咨询:400-700-5186。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期货警示词条:
1.选择合法证券经营机构,树立理性投资观念。
2.坚持理性投资,远离场外配资。
3.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配资陷阱。
4.认识市场,认识自己,做理性投资人。
5.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6.警惕投资骗局,增强风险意识。
7.非法期货诱惑多,理性投资认真辨。
注意:
1、为保证您期货账户的交易和资金安全,请您首次下单前修改相关初始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初始密码修改后请自己牢记,不要使用弱密码,不要泄露密码,注意密码的保护,平时应经常修改密码。若遗忘密码请联系我们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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