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1〕398号]通知:经研究决定,自9月9日(星期四)交易时(即9月8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焦煤、焦炭相关合约手续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焦煤、焦炭 | 调整前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调整后 (成交金额的万分之X) | ||
日内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
2110、2111、2112合约 | 1 | 1 | 6 | 6 |
2201合约 | 3 | 1 | 6 | 6 |
公司对现有客户焦煤、焦炭期货品种2110、2111、2112、2201合约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同步交易所上调。
后续如交易所调整期货品种手续费,我公司将依据期货经纪合同的相关约定,保留调整客户手续费标准的权利。提醒您及时关注交易所和我公司网站,合理持仓,控制风险。
详询客服热线400-700-5186 转1,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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