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客服电话:  400-700-5186

关于修订《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和《中金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的通知

[收藏本页面] [ ] [打印]

 

关于修订《中金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和《中金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金所法字[2015]026

 

       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2015年4月10日第二次修订)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2015 年4 月10 日第一次修订)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410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相关信息
上一篇:中金所 关于调整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监管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中金所 关于抑制过度投机交易 强化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

客服热线

400-700-5186

客服中心

客服 : 374376397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