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相关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自2020年3月24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铁矿石、焦炭、焦煤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7%;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6%;鸡蛋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交易所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为6%;豆粕、豆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棉花、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自2020年3月25日(星期三)结算时起,PTA、甲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交易所调整PTA、甲醇期货2004至2012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PTA、甲醇期货2101及之后月份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仍为5%。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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