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发(2020)249号]通知:自2020年7月1日交易时(即6月30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对粳米和苯乙烯期货的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表:调整品种合约及手续费标准
品种 | 实施合约 | 手续费 单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 交易 | 非日内交易 | 日内 交易 | |||
粳米 | 1/5/9合约 | 元/手 | 4 | 4 | 1 | 0.5 |
粳米 | 非1/5/9合约 | 元/手 | 0.4 | 0.4 | 0.2 | 0.1 |
苯乙烯 | 1/5/9合约 | 元/手 | 6 | 6 | 3 | 3 |
苯乙烯 | 非1/5/9合约 | 元/手 | 6 | 6 | 0.3 | 0.3 |
公司对现有客户以上期货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维持不变,不做调整。提醒您及时关注交易所和我公司网站,合理持仓,控制风险。
详询客服热线400-700-5186 转1,特此通知。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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