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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 关于2019年国庆节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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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函〔2019〕37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国庆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9年9月27日结算时起,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

二、2019年10月8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年9月20日

免责申明:

本报告版权归“浙商期货”所有,未经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形式的发布、复制。如引用、刊发,需注明出处为“浙商期货”,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删节和修改。本报告基于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认为可信的公开资料或实地调研资料,但我公司及其研究人员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且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公开发布时的判断,可能会随时调整。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意见不构成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的最终操作建议,我公司不就报告中的内容对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何担保。我公司的关联机构或个人可能在本报告公开发布之前已经使用或了解其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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